第109章 重生-《不做软饭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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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偏僻的小镇,十几年前曾经搬来一名漂亮的女人,她带着十岁的儿子住在504,和隔壁的陈美英是邻居,后来陈美英上吊自杀,还帮忙照料着白杨,可惜好人不长命,得了癌症没钱治,没几年也去了。

    她的儿子就是闻绰。

    街道拥挤,随处都是胡乱摆放的自行车,司机走的很不顺畅,好不容易才走上宽阔的街道,他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,见闻绰面无表情盯着自己,眼神锋利的能杀人似的,心肝一颤,精神错乱下意识踩了油门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拐角,对面刚好开来一辆载着木料的大货车,司机反应过来肝胆俱裂,猛踩刹车,结果最后还是躲闪不及,砰一声撞了上去——

    天边流云变换,就像世事无常。

    闻绰以前遇到过一个傻子,傻子没爹没妈,和他家就隔着一道墙,小小年纪就要自己养活自己,捡垃圾,捡废品。

    闻绰觉得他很可怜,傻子被人欺负的时候,就老护着他。

    后来闻绰也没有妈妈了……

    傻子说要捡垃圾养他。

    为什么不呢?

    闻绰知道傻子喜欢自己,但他不喜欢傻子,却还是昧着良心靠他活了二十年,最后孤身一人逃出了临县那个破烂贫穷的地方。

    闻家派车来接闻绰的那一天,傻子在车后跑了一路,他没命的跑,没命的跑,笨拙的说不出话,只能拼命喊着闻绰的名字。

    闻绰下车停留了三分钟,他抱了抱傻子,小声道:“你回去,等我挣了大钱,回来接你过好日子。”

    傻子不懂什么是好日子,只是紧紧抓着闻绰的手不松,一个劲摇头,满头大汗,紧抿的唇满是倔强。

    闻绰知道什么是好日子,他十岁之前,住的是别墅,出行有豪车代步,他知道牛排的味道,知道蛋糕的味道,也知道他妈妈是豪门贵妇,最后却被一个小三扫地出门。

    闻绰恨,又恨又不甘心,他恨那些人,更不甘心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地方,和一个傻子过一辈子。

    “你回家等我,我过会儿就回去。”

    闻绰把傻子的手指,一根一根从自己袖口掰开,头也不回的上了车。

    天边太阳落山,昏黄的阳光透过网吧大门照了进来,一名男子靠着椅背睡着了,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,半晌,他动了动,鼻翼间满是劣质香烟和泡面的混合味道,一种很久远的,却熟悉的味道。

    闻绰听见耳边一阵阵的键盘敲击声,他烦躁的掀开眼皮,待看清周遭环境后,瞳孔却猛的一缩,动静极大的站起了身。

    “艹,闻绰你睡抽了吧,吓老子一跳。”

    邻座有一个头上剃着闪电的小混混在骂骂咧咧的打游戏,模样很熟悉,闻绰愣愣的坐下来,透过电脑屏幕,看见自己一头红毛。

    他长得帅,这样张扬的颜色也衬住了,平添几分妖气,只是面容尚带着些许青涩,是闻绰十八岁的模样。

    他伏在桌上,好不容易才消化完自己重生了这个事实,肩膀又被闪电男给拍了一下:“哎,那傻子又站外面等你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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